德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绿化养护招标书
一、绿化面积
校园绿化养护面积为40600平方米/年。
二、投标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必须具有绿地养护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以及相应的专业队伍。
3、必须具有绿化养护工作必备的工具和设备,以及在德州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管理养护施工人员。
4、请投标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德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踏勘。
三、响应服务的技术要求
1、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1)园林植物
a、乔木 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基本不裸露,设施基本完好。
b、花灌木 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
c、 地被、草坪 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线清晰,杂草不明显。
d、 花坛、花带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
(2)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3)卫生、保洁
a、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b、秋冬时节,落叶较多,注意随时清理,不积累,以防火患。
(4)绿地、保护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2、养护管理技术要求
a.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b.绿化养护按照《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山东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c.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本项目绿地需要安排养护工人,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d.养护单位在德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e.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3、园林植物养护
(1)修剪
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校内交通。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
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的地理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
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3)松土、除草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慎重,不能造成药害。
4、病虫害防治
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用药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生态农药比例不少于50%。
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草坪修剪后过1-2天,应喷洒一次常规抗菌剂(如甲基托布津、代森锌等)防止病害发生,特别是在6-8月病害多发季节。
5、施肥
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绿地内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
草坪主要施肥时期在春秋季,施肥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每次修剪后需立即施肥,不发生明显的肥害现象。
6、保护
每年的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7、补植
发现枯枝、死枝须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倒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并在一星期内补种完毕。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
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花灌木、地被、草坪及草花缺损的,应在3天内补种完成。绿地保护:
应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保安全天候24小时,无重大破坏和偷盗案件,如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
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经审批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8、立牌标注
各类主要花木,需标注:科、目(属)、种(名称)、习性、特点等。
9、绿化养护台帐
a、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
b、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不弄虚作假。
c、应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d、其他按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负责通过相关部门最终验收。
四、其它要求
1、绿化养护管理地点:德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2、绿化及养护管理时间: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付款方式:养护费每半年为一个结算周期,每半年结束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后五天内支付成交金额的50%。(检查评分办法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4、现场勘察要求
(1)响应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2)招标单位向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现有的能使响应单位利用的资料。招标单位对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五、报价文件组成
下列1-5项为必备文件,缺项为无效报价文件
1、单位名称。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法人授权书。
4、针对本项目编写的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质量承诺、企业概况、典型项目介绍等。
5、报价表(须加盖公司公章)。
报价金额合计:
服务承诺:
联系人: 电话:
单位(章): 日期:
六、综合说明
1、响应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人工、机械、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责任以及养护期间的肥料、农药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人须对标段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书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不作评审,也不成交。
2、确定成交中标标准。符合要求且不超过预算价的基础上,总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中标商。
3、各投标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投标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商自行承担。
4、请贵单位于5天之内(3月5至3月10日下午2:30前)按《询价响应报价表》格式要求自制《报价表》,盖章密封送(或寄)至一中东校区总务处朱老师,过时为无效报价。
5、询价成交后,由总务处电话通知。
6、维护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需方填制的支付申请单。
(2)合格销售发票。
七、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成交价:原则上按最低成交价格。
2、绿化及养护管理时间:壹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绿化养护管理地点:德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4、验收标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商的承诺及行业相关标准为准。
5、伴随服务:成交方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12小时内响应并完成招标方提出的合理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6、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7、本询价函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招标单位
名 称:德州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34-8127286 手机:13562480111
德州一中东校区总务处
附件一:
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根据《德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绿地养护管理参见询价通知书“养护管理质量要求及养护管理技术要求”,学校负责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工作。
考核项目分7项,即植物养护技术、养护人员、绿地保洁、设施维护、绿地保护、养护档案以及其它养护要求。
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植物养护技术35分、养护人员10分、绿地保洁15分、设施维护15分、绿地保护15分、养护管理档案5分、其它养护要求5分。
2、考核由定期考核、巡查考核和专项考核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6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专项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
3、绿地分公园绿地(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及风景林地等3种类型,考核重点根据绿地性质有所侧重,每块(条)绿地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各块绿地考核得分的数学平均值为本项目的综合得分。
4、考核分数与每季度养护经费挂钩,考核分数90(含)分以上,不扣分;85(含)~90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80(含)~85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2%;80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养护经费。
附件二:
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一、养护技术考核
1、按照要求对不同植物特性进行修剪,未及时抹芽,芽体长度超过250px的,或单一色块枝条10%的面积超过150px时,每次扣2分;色块有缺株或空洞,每次扣3分;色块灌木高度不一,曲线不流畅的,每次扣3分;草坪修剪不及时,高度超过250px的,每次扣5分;其它达不到修剪要求的,每次扣5分;未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修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2、未按要求及时浇水,每次扣3分;未及时清洗蒙尘的,每次扣3分;因缺水造成乔灌木死亡5株、色块大面积枯死10%的,为不合格。
3、每月松土一次,做树穴一次,草坪切边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3分;杂草清除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草坪出现1平方米以上斑秃的,每处扣5分。
4、病虫害防治不力,造成对苗木的损害并影响观赏效果的,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每次扣5分;出现药害的,每次扣5分。因病虫害造成苗木大面积死亡的,为不合格。
5、每年冬春两季施肥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
6、未在规定时间更换生长不良、树形欠佳、缺损、死亡苗木的,每次扣10分;遇到因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苗木损坏,须在3天内补种完毕。补种苗木不符合合同规格要求的,扣除苗木费及补植费用。
二、养护人员考核
1、本养护绿地需固定安排养护工人2-4名(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并配备专职养护负责人,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或上岗工人严重不足,每次扣5分;
2、养护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如在养护工作时间发生养护人员伤亡事故,轻者扣除当月养护经费,重则取消养护资格。
三、绿地保洁考核
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绿地保洁的要求,凡不遵守绿地保洁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四、绿地保护考核
1、绿地全天24小时保护。因未在第一时间未上报而导致绿地被破坏或占用的,为不合格;如养护单位未在第一时间(18小时)内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制止毁绿为不合格;未经校方同意,擅自砍伐、移植或更换养护范围内的树木,为不合格;有审批手续但未控制施工作业面的,一处扣10分;临时占用绿地未及时恢复的,一次扣5分。
2、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应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0分。
五、养护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养护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5分。
2、季度养护计划上报不及时,养护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扣3分。
六、其它
1、未及时完成学校下达任务的,一次扣5分。
2、按质按时完成学校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