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能力,让学生充分认识到公寓管理的重要性,保证良好的住宿秩序和纪律,特制定学生公寓管理奖惩实施方案。
公寓管理奖惩实施方案除了原有的对班主任班级管理进行考评外,增加了对学生个人德育管理和考评,本实施办法从2021年10月开始试行。
一、学生扣分原因分析
宿管办对扣分原因进行分析和总结发现,学生扣分较多的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寓卫生方面:地面垃圾、卫生间垃圾、空床杂物和垃圾没有清理。
2.公寓纪律方面:午休晚休不带餐卡;休息铃后违纪(如在公寓吃饭、说话、玩游戏等);起床晚导致离开公寓晚扣分;不服从公寓管理,甚至语言侮辱宿管员。
3.请假方面:擅自离校没找班主任写请假条,或找班主任写请假条了但是忘记交给宿管办。再次强调请假纪律: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班主任书写,注明请假人员、请假事宜和请假时间,由学生或老师交公寓办宿管员。不能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请假(请假没有书面请假条也会扣分)。
二、奖励办法
一个学期内,学生个人每个月扣分不超过10分的,学期末由政教处、公寓办直接评选为本学期校级三好学生,直接由政教处颁发荣誉证书(证书和班内学校评优的完全一样)。
三、管理办法和惩戒措施
公寓为每一个住宿生建立个人档案,每月对住宿学生实行卫生、纪律“档案积分管理制”,实行全程跟踪式管理和分级式惩罚措施。
扣分违纪情况 | 惩罚级别 | 惩罚措施 |
卫生纪律扣分≥40分、<60分 | 第一级 | 由宿管员口头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
卫生纪律扣分≥60分、<80分 | 第二级 | 公寓办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口头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
卫生纪律扣分≥80分、<100分 | 第三级 | 由班主任约谈,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学生做出书面检查;由班主任培训学生整理内务,限期整改。 |
卫生纪律扣分≥100分 | 第四级 | 上报学生所在年级,由年级主管政教领导集中批评教育,要求学生做出书面检查;负责培训学生内务,限期整改;统一在《学生德育成长档案》中扣10分。学期末,政教处会根据每月得分计算平均分,给予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德育考评,德育考评结果一律计入学生档案。 |
一个学期有两个月卫生纪律扣分≥100分 | 第五级 | 由政教处组织学生集中训诫,学习《中学生守则》;由政教处约谈学生和家长,要求学生做出书面检查、做出保证;统一在《学生德育成长档案》中扣15分;取消该生学期内所有评优资格(评优项目包括省级或市级评优:优秀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校级评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校园之星等);取消学生本学期入团资格。 |
宿舍内重大违纪 | 第六级 | 在宿舍违反住宿纪律情节严重的,如吸烟、饮酒、不服从公寓管理、违犯公寓管理“高压线”等,统一在《学生德育成长档案》中扣20分;由政教处约谈学生和家长,要求学生做出书面检查、做出保证;给予行政处分,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所有给予“记过”以上(包括记过)行政处分的学生一律取消该生学期内所有评优资格;取消学生本学期入团资格,学生是团员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取消该生团员身份。 |
四、公寓卫生、纪律管理要求及扣分细则
项目 | 学校要求 | 扣分等处罚 |
卫生要求 | 地面要求:无尘土;无纸屑;无垃圾及污迹 | 每一项-1分 |
墙壁、门窗要求:门上无脚印污迹;窗户明亮;窗台无杂物;墙壁上无任何张贴物;不乱挂拉绳 | 每一项-1分 |
床铺要求:床铺整洁平整;被褥枕头按规定放置;床上无杂物;衣服叠放整齐,放入柜中 | 每一项-1分 |
床下物品要求:洗漱用品按要求的数量和位置摆放;脸盆内不准有水及杂物;鞋子按数量和位置排放整齐;床下无杂物 | 每一项-1分 |
物品摆放要求: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暖瓶摆放在统一指定位置;卫生用具摆放整齐;空床上无杂物 | 每一项-1分 |
室内空气及卫生间:室内清新无异味;开窗通风;卫生间内无垃圾、无异味、杂物。 | 每一项-1分 |
纪律要求 | 擅自离校没找班主任写请假条 | -10分 |
不服从公寓管理,甚至语言侮辱宿管员 | -10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 |
班主任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请假【请假没有书面请假条也扣分,急病等特殊情况可以不扣分】 | -5分 |
休息铃后违纪(如在公寓放音响、大声喧哗、打扑克、下棋、吃东西、说话等),影响他人休息 | -5分 |
熄灯后在公寓内打电话、玩手机 | -5分,手机没收,学期末归还 |
未经允许擅自调宿舍 | -5分 |
擅自更换床位 | -2分 |
午休晚休进出公寓没刷脸 | -2分 |
起床晚导致离开公寓晚的 | -2分 |
午休晚休关楼门后出入公寓(有病历或卫生室证明除外) | -2分 |
带饭进公寓 | -2分 |
五、公寓管理“高压线”
以下行为是公寓管理“高压线”,绝对不能违犯。违者扣德育分20分,政教处给予行政处分,直接取消住宿资格。
(1)严禁在公寓点蜡烛、点蚊香、吸烟等;不准存放打火机等明火和危险物品;
(2)严禁打架斗殴,更不准纠集社会人员到学校滋事;
(3)严禁携带管制刀具;
(4)严禁夜不归宿;
(5)严禁乱接电源、电线;
(6)严禁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等电热设备;
(7)严禁饮酒、赌博;
(8)严禁盗窃他人财物;
(9)严禁传播淫秽色情书刊和音像制品;
(10)严禁私自留宿他人;
(11)严禁恶意损坏公物及攀爬门窗者;
(12)严禁男女私串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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